二、简化审查环节,改革前,公司注册后办理“三证”相同的材料每个窗口有需要都要进行提交。改革后,不在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同的材料。同时,实现一表申报,在工商登记申请表格的基础上,增加一张信息采集表,采集质监、税务部门需要的信息。在方便企业的同时,也节省了办理成本。
三、提高工作效率,对工商、质监、税务共同审查的申请材料和登记事项,改革前,需要各自审查把关,改革后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,其他部门不再重复审查。通过业务平台,由工商部门将审查结果共享给质监、税务部门。
四、缩短了办理时限,以设立登记办理期限为例,目前的制度设计是工商部门3天、质监部门3天,国税、地税各1天,最后打印营业执照1天。在企业提交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,需要8天左右的时间。初步实现了国务院文件提出的“简化手续、缩短时限”的总体要求。
五、改革红利最大化,此次改革,不再要求申请人向国税、地税部门提交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。同时,鉴于改革后不再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,同步取消了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制度、有效期限制度和收费制度。改革前,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为四年,改革后有效期与企业的存续周期实现了相一致。这此改革内容,最大限度地释放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红利,对企业的触及力最大、最直接,实现了改革红利最大化。
六、实现了监管有效衔接,有关文件规定:“强化部门协同、提升监管效能”充分体现了放管结合、部门共治的原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