维护与维修:维护侧重日常护理,维修侧重修复功能作者:本报记者 覃韦英曌 施斌 通讯员 李一园 维护一般指维护保养,通常是对设备进行护理;维修侧重于“修”,是对损坏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。 维护与维修,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两个名词,一般的生活、工作场景中时有混用。其实两者不仅概念、服务内容、发生时间不同,而且在税务处理上也有差异。 就业务实质而言,侧重点不一样 “维护一般指的是维护保养,更侧重于‘防患于未然’。”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干部璩幸说,对于维护,税法上没有明确的界定,实务中一般指通过擦拭、清扫、润滑、调整、检测等一般方法,对设备等进行护理,以维持和保护设备的性能和技术状况,其对象可以是有形动产,也可以是无形资产如软件、技术、信息、系统等。维护的物品通常尚未丧失功能,正常使用也没有受到明显影响。维护活动的发生一般都有迹可循,由相关单位的规章制度加以规定,规模一般较小,单次的费用一般低于维修。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,修理修配,是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,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。维修侧重于“修”,主要对象是有形动产,如设备、汽车等,其发生的前提是设备功能有损坏,使用受到明显影响。由于损坏是较为意外的事件,维修活动的发生一般没有什么规律可循。因为维修的目的是使设备恢复功能,维修活动产生的费用也要视设备的损坏程度而定。 “实务中,针对不动产的维修、维护,税收法律法规作了特殊的规定。”宁波市江北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楼璐辉说,根据《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注释》,对建筑物、构筑物进行修补、加固、养护、改善,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,属于“修缮服务”。换句话说,对建筑物、构筑物等不动产的维修、维护,属于建筑服务中的“修缮服务”。 就服务内容而言,适用税率不一样 专业人士分析,根据服务内容、服务对象的不同,维修与维护适用的增值税税目及税率也有差异。 江阴市税务局干部吴健分析,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,维修属于“修理服务”,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应适用13%的增值税税率。对于维护,税法虽然没有明确的定义,但是如果是对动产的日常检测、保养,应属于“现代服务”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适用6%的增值税税率。 同时,按照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)规定,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,按照“其他现代服务”,适用6%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。对于不动产如建筑物、构筑物的维修和维护,属于建筑服务中的修缮服务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9%增值税税率。 璩幸提醒,纳税人还要注意税法对一些例外情形的具体规定。比如,按照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)规定,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,按照“其他现代服务”缴纳增值税;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,按照“其他生活服务”缴纳增值税。对无实物形态软件、技术、信息、系统等进行维护,则属于“现代服务——信息技术服务”。 就合同约定而言,服务界限不一样 维修和维护在日常用语中的混用程度较高,而在涉税实务中,还有一些观点认为,维修的实质,包含了维修与护理两项业务,并不能简单地按照“修理修配”服务进行后续税务处理。因此,专业人士建议企业,如果委托外部单位对设备、设施等提供检修、维护保养、修缮等服务,要注意在合同具体条款中,写明业务目的、对象、频率、费用等具体内容,合规进行后续的增值税税务处理。 楼璐辉建议企业,尽量在合同中约定维护保养与修理的界限,明确具体服务内容。尤其是动产设备的维护保养与修理,维护保养偏重劳务性服务,修理则偏重材料与工业性劳务结合的服务。因此,在签订的维护保养合同中,应避免将更换的零件等大额材料金额计入维护保养服务的销售额。 吴健提醒,如果同一份合同涉及多项服务,应分别约定不同服务的对应金额。根据《财政部?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第三十九条规定,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、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,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,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;未分别核算的,从高适用税率。 举例来说,如果甲公司对外提供检修服务,实际上同时提供了检查服务及修理服务。这种情况下,对于检查服务对应的销售额,适用税率为6%,对于修理服务对应的销售额,适用税率则为13%。甲公司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予以明确,后续又不能加以区分,则需要按照13%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。“纳税人如果理解不清,应尽早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。”吴健说。 来源:中国税务报 (责任编辑:多赚公司转让交易平台) |